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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诚信考试主题教育
字体【 】  【编辑日期:2023-02-12】  【点击:】  【作者:】   【 关 闭 】    【 打 印 】    【 返 回 】

我院召开诚信考试主题教育

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经过一个假期的调整,相信大家一定可以凭借自己的实力: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在此提醒各位同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勿作弊。

面对考试我们应该做到:

1、保证身体健康:考试期间一定要注意身体健康,注意饮食和保暖以及避免冰冷辛辣食物,注重天气变化,及时添加衣物。

2、保持积极平稳心态:临时抱佛脚虽也是一种应试方法,但是仍要注意休息,不要过分熬夜,睡眠不足也会影响复习效率与考试发挥。同学们应积极进行错题复习,查缺补漏。

考试注意事项:

1、进入考场前检查考试需要的学习用具是否准备充分。

2、检查试卷与答题卡无误后,应先注明姓名、班级考号等个人信息。

3、考试过程中注重时间的掌握,不要错答漏答,前松后紧。


学校对考试纪律有严格要求为了加强同学们对诚信考试的认知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

1.未将非考试用品(含手机等电子设备)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5.擅自传递计算器、空白草稿纸(无答案或印痕)等考试用品;

6.擅自离开考场;

7.提前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交流答案,影响他人考试;

8.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9.其他由学校认定的违纪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有考试相关内容的电子设备,不论使用与否;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

3.故意损毁试卷、答卷(答题卡或答题纸)等考试材料;

4.在本人答卷(答题卡或答题纸)填写与他人身份信息或做标记;

5.宣布考试结束,尚未交卷前,相互通报答题情况或看他人答案者;

6.在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试题答案或修改考试成绩;

8.其他由学校认定的作弊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2.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

3.重犯考试作弊;

4.组织团伙作弊;

5.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

6.其他由学校认定的严重作弊行为。


考试违纪、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补考资格,并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根据《青岛大学考场规则》被认定为违反考场纪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根据《青岛大学考场规则》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根据《青岛大学考场规则》被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注意:

1.未将手机等非考试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青大办字﹝2018﹞25号)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其行为属于考试违纪,考试违纪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携带存有考试相关内容的电子设备。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青大办字﹝2018﹞25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青大办字﹝2018﹞25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青大办字﹝2018﹞25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考试在即,衷心希望各位小数统们可以在这场考试中秉承着心中的诚信,做好考前的准备,最终发挥出自己的实力,用崭新的面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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