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诚信考试主题教育
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经过一个假期的调整,相信大家一定可以凭借自己的实力: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在此提醒各位同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勿作弊。
面对考试我们应该做到:
1、保证身体健康:考试期间一定要注意身体健康,注意饮食和保暖以及避免冰冷辛辣食物,注重天气变化,及时添加衣物。
2、保持积极平稳心态:临时抱佛脚虽也是一种应试方法,但是仍要注意休息,不要过分熬夜,睡眠不足也会影响复习效率与考试发挥。同学们应积极进行错题复习,查缺补漏。
考试注意事项:
1、进入考场前检查考试需要的学习用具是否准备充分。
2、检查试卷与答题卡无误后,应先注明姓名、班级考号等个人信息。
3、考试过程中注重时间的掌握,不要错答漏答,前松后紧。
学校对考试纪律有严格要求,为了加强同学们对诚信考试的认知,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
1.未将非考试用品(含手机等电子设备)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5.擅自传递计算器、空白草稿纸(无答案或印痕)等考试用品;
6.擅自离开考场;
7.提前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交流答案,影响他人考试;
8.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9.其他由学校认定的违纪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有考试相关内容的电子设备,不论使用与否;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
3.故意损毁试卷、答卷(答题卡或答题纸)等考试材料;
4.在本人答卷(答题卡或答题纸)填写与他人身份信息或做标记;
5.宣布考试结束,尚未交卷前,相互通报答题情况或看他人答案者;
6.在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试题答案或修改考试成绩;
8.其他由学校认定的作弊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2.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
3.重犯考试作弊;
4.组织团伙作弊;
5.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
6.其他由学校认定的严重作弊行为。
考试违纪、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补考资格,并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根据《青岛大学考场规则》被认定为违反考场纪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根据《青岛大学考场规则》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根据《青岛大学考场规则》被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注意:
1.未将手机等非考试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青大办字﹝2018﹞25号)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其行为属于考试违纪,考试违纪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携带存有考试相关内容的电子设备。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青大办字﹝2018﹞25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青大办字﹝2018﹞25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青大办字﹝2018﹞25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考试在即,衷心希望各位小数统们可以在这场考试中秉承着心中的诚信,做好考前的准备,最终发挥出自己的实力,用崭新的面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