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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师生双选与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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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师生双选与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暂行办法

 

为实行师生双选是把竞争机制引入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项举措,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水平有重要促进作用。按照我校深化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合理配置优质资源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水平,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现状和改革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与导师的双选

 (一)师生双选的原则

1.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

2.尊重师生双方意愿与学科协调相结合的原则。

3.学科根据导师能提供的培养条件、科研业绩等合理安排每位导师的指导学生数,优先保证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研业绩突出的导师选择学生。

4 导师每人每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名、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名。

(二)师生双选的程序 

1.每个二级学科召开师生见面会。导师向本学科的全体硕士研究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近五年科研成果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等。

2.每个学生提交个人简介。

3.发放《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志愿表》。每个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方向申请“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两位导师,2个志愿栏为必填项,不得为空或重复填写,否则双选志愿表无效。

4.导师根据每人每年招收人数选择学生。如选择同一导师的学生人数超过导师指导名额限制,则由第一志愿导师选定学生后,再交第二志愿导师选择。两个志愿均未选好导师的,学科应公布尚可选择的导师名单并组织第二次双选,直至学生选到导师。

5.如多次双选后仍有学生没有选好导师的,学科应在征求和尊重师生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6.确定导师,公布结果。

二、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在导师及学科负责人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培养计划的制定原则: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安排在第1-3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安排在第1-2学期,每个学科的学位课原则上要求统一。

2. 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需要达到规定数量才能开课:专业学位课的最低开课人数一般不得少于5人,每个研究生所选专业选修课中开课人数少于3人的门数不得多于3门。

3.个人培养计划应遵照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研究生的个人基础与特长,在其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拟定具体培养进程和安排。

4. 本着优化课程体系、规范课程教学的原则,在确定所选课程时,各位导师应注意课程之间的知识衔接的关系,避免因不具备先修课程知识而影响所选课程的学习。

5.个人培养计划中选定的课程不允许随意变更,如所选课程考试成绩未通过,须按时参加该门所选课程的重修。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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